海口一商行销售“茅台不老酒”被查扣
4月21日,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接到举报电话称,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一家商行内存在销售假酒的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与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随即到场检查。经厂家打假人员现场初步鉴定,商行内所销售的21瓶茅台不老酒涉嫌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。
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涉嫌侵权的白酒。
(资料图)
“位于凤翔东路的一家名为沃XX商行内,销售的贵州茅台不老酒涉嫌为假冒产品……”21日下午5点,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市场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,便立即与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打假人员,赶到位于凤翔东路的海口琼山沃XX商行。记者在现场看到,此时该商行正在营业中,执法人员在向该商行老板表明身份后,对商行货架上摆放销售的白酒进行检查。
厂家打假人员查看货架摆放的“茅台不老酒”时,通过对外包装鉴别发现,手中的这款“茅台不老酒”涉嫌为假冒产品。“茅台不老酒是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旗下产品,通过对包装盒、防伪标识、瓶口喷码等外观辨认,该商行所销售的产品与真品外包装特征不符。”厂家打假人员解释道,初步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。
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涉嫌侵权的白酒。
执法人员要求该商行老板陈某提供该批白酒的进货台账时,陈某称,这些白酒是他从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的,进货可能有两个月时间了,暂时无法提供出相关的交易记录,而这些酒进购回来销量不好,没有卖过一瓶。
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“茅台不老酒”予以查扣。
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“茅台不老酒”予以查扣。
“这些酒从网络平台上购进了多少?”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,陈某起先称是“一两箱”,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,又改口称是“三四箱”,并且其在现场也无法提供出“茅台不老酒”的商标使用证明。
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清点,该商行内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“茅台不老酒”共计21瓶。执法人员已对上述侵权白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扣押,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如果您在用餐、购房、购车、医疗美容等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烦心事,或者掌握行业“潜规则”,或者有过成功维权经历,或者您是内部人士发现行业存在公众不易察觉的“黑幕”,都欢迎您拨打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热线电话:966123及时反映情况。另外,还可以通过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“问政海南”反映情况,或者直接与“天天3·15”栏目记者:姜飞18889822122(微信),蒙健13698937364(微信)联系。